稍加留意,可以发现我们周围有这样一些品牌:他们不是名牌,却因与名牌非常地相似,而往往被消费者错认为是名牌而购买。据工商部门统计,我市两年来查获了200起“傍名牌”侵权行为。
根据工商部门市场检查、消费申诉和平时查处的案例,商品“傍名牌”行为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直接模仿,即直接在商标的文字和图形上做文章,刻意将自己商品的名称命名与著名的企业字号或商标相似,并以绝对相同或极其相似的外包装进行装饰,诱导缺乏经验的消费者“中招”。如有网友表示曾买到过“瓢柔”、“司口司乐”、“下好佳”、“大白免”、“绿剑”、“青鸟”等“傍名牌”商品,还遇到过将“喜”、“喜”、“周”、“隹”分别注册成商标,然后在印刷包装上却将两个字拼在了一起,“傍”出另类红“双喜”和“雕”牌。这种情况在图形商标方面也显得处心积虑,如多条皱纹的“老人头”、少朵花瓣的“梦特娇”等,搞得众多消费者云里雾里、难辨真假。此外,相似的英文商标更容易误导消费者,前不久,象山工商分局就查到了一批侵犯法国卡斯特“CASTEL”专用权的红酒,该批假冒的红酒瓶身标签及外包装上突出标注的是“CASTRE”和“CASITE”字样,与真正法国卡斯特“CASTEL”的英文商标十分相似。
企业在境外登记后,将字号当作商标使用,或突出企业“监制”,这种“傍名牌”行为更有隐蔽性。
“目前,仅在香港以‘雅戈尔’作为字号注册的公司约有20家,如雅戈尔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雅戈尔服饰(香港)实业有限公司、雅戈尔国际集团服饰有限公司等等。”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人员介绍说,从近两年查处的“傍名牌”案来看,此类“出口转内销式”的“傍名牌”行为较为普遍,约占总数的40%左右。
去年,慈溪人王某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名为“波司登服饰(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然后在自己生产的保暖内衣上标注“波司登服饰(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时,故意将“波司登”三个字用黄颜色突出放大;慈溪李某在其生产的保暖内衣包装盒醒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突出标注“香港老爷车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老人头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样,而将自己的厂名厂址放在侧面位置,使用的字体也相对较小。“这些企业以境外登记的企业字号混作商标使用,并在包装上突出使用著名商标,给境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极大的损害”。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给著名品牌加上前缀或后缀,让人误以为是该知名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这也是“傍名牌”的惯用招数,例如将“红蜻蜓”加上前缀就变成了“意大利红蜻蜓”、“香港红蜻蜓”,将“啄木鸟”加上后缀变成了“啄木鸟乐园”。我市宁海工商分局就曾对辖区的涂料市场进行整治,发现一个华润漆竟然有8个名字相仿的“孪生兄弟”,包括“美国华润”、“新华润”、“世纪华润漆”、“广德华润漆业”、“中粤桦润”……让普通消费者难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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