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某于2003年9月被某技校录用,学制3年,技校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会安排学生进行实习,2005年7月成某与某精密材料公司签订实习合同后便在该公司实习。2006年3月13日,成某在实习过程中,左手不慎被钢带轧伤致九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成某遂将公司和学校共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64253.73元,除去公司已付款项,还要求赔付79912元。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学生实习期间受伤由谁担责》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学生实习期间受伤由谁担责》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0f5c338e03e623b0752c96caabf3f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