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劳动监察投诉的时限》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劳动监察投诉的时限》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5adb1b39770f4b1e608deec480ba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