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直接相关,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一年但满半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而赔偿金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一年但满半年的,按一年算,也是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