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敢跟老板申请休年休假或即使提出休年休假老板也不批准,事后,老板往往以劳动者未提出休年休假申请为理由,认为劳动者自动放弃休假的权利。
实际上,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成的。简言之,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休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
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首先,许多公司会对在职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年假,比如一些公司由于自身行业的特点,有所谓的淡旺季之分,那么这些公司就会强制的安排在职人员在淡季的时候休年假,完全不顾职工的个人意愿,这么做的目的固然是为了确保公司再旺季的时候人手充足,但这种做法其实已经违法了。
温馨提示,有的公司会采取集体旅游的形式,来代替员工的年休假,这样的做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保证旺季的时候企业人手充足,但还是同样的道理,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员工的个人意愿,是违反规定的。
其次,有些用人单位会找借口,声称是劳动者自己没有向公司提出休年假的申请,不是他们不给劳动者放年假。其实这种说法只能坑骗那些职场小白而已,但凡在职场拼搏几年的老前辈都知道,安排劳动者休年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硬是要拿员工没有向公司申请年假来说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噢!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日后的法律责任,会通过各种手段,去强迫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书,不过我相信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几个人会愿意签的。
最后要普及的事,很多员工会认为,法律规定劳动者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才能享受所谓的带薪年假。其实这里所谓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不是累计工龄噢。不管你换过多少家公司,只要你能证明自己已经工作超过一年,那就可以享有休带薪年假的权利。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有各种手段去影响劳动者享受应有的法定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拿去法律武器勇敢的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