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艳经历相似的,还有高某等8人。不同的是通知离职的方式。2009年10月14日,奇奇伟业通知高某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表。记者采访到了其中两位女工。49岁的丰荣(化名)说:“我不写离职申请,因为我不是自愿离职的。”44岁的张雪(化名)则忧心地表示,觉得“耗不起”,还是签了《离职申请》。
“即便奇奇伟业愿意赔偿她们,她们也拿不到什么钱。这种托管公司,很多是劳务派遣公司,根本没有能力赔偿,所以也不怕当被告。”
“在我工作的美廉美超市,10个员工中,只有2人是物美的,其他8个都和我一样,是各厂家派来的、却完全听从美廉美指挥的促销员。”张雪的话,得到了其他女工的印证。丰荣透露,她们被行内的人称呼为“黑促(销)”,这里面又分为两种:一种叫“驻店”,每天到超市上班,穿着各大超市的工作服,按照超市的要求劳动;另一种叫“跑店”,每天上午、下午分别在不同的店工作半天,主要负责提货、送货、清点货物等。
张雪以曾经工作过的美廉美超市举例:“少数穿蓝色美廉美马甲的,是美廉美自己雇佣的人;而多数穿绿色马甲的,都是和我一样由厂家派驻过来的‘黑促(销)’。”
“这种用工形式多发生在大型超市中。”北京各大超市、商场、电器专营店,对84名销售人员(即“黑促(销)”)进行调查,发现其中95%以上为女性,年龄在28岁至40岁之间,农村户口占大多数。其中,“驻店”销售女工的劳动权益被侵害现象尤为突出。
其一,没有加班费而长时间从事繁重劳动。据北京家乐福某分店销售女工盛藏(化名)反映,在家乐福上晚班(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从未按时下过班,最早也要晚上12点,经常到凌晨1点左右;遇到春节、元旦等销售旺季,还可能每个月中有几天必须工作到凌晨5点,第二天还要按照正常时间上班,如果赶上早班(上午7点到下午3点),只好自认倒霉。
“我们和男人干的活一样。”张雪告诉记者,一次春节期间,她所在的美廉美卸货,1000多箱太子奶,司机、跟车工人、她和另一个驻店女工,搬了两个多小时才搬完,超市并不单独配搬运队,一般都是由她们这些销售女工卸货。
其二,严重的处罚。“超市通过供货商,可以用各种经济手段处罚这些销售女工。”以家乐福为例,如果发现女工违纪,超市会处罚女工所属的供货商,要求供货商无偿补充一定价值的商品,最后供货商会把账算到女工身上。此外,超市的货品丢失、损毁或者退换货有了损失等,在超市要求供货商无偿补齐后,这些费用也要部分或者全部算到女工头上。
其三,随意被解雇。如果这些销售女工拒绝加班或者不听超市指挥或者其他原因,超市会立即打电话到公司,要求解雇她们。盛藏也有类似的遭遇,2009年4月,34岁的她因为怀孕被解雇,而此前,她一直是驻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家乐福店的女工。
“这些促销人员不是我们的员工。”2009年12月30日,记者电话连线美廉美超市北京总部人力资源部。一位姓宋的先生表示,在“进店”之前,厂家会和超市签订“关于员工进店促销的协议”,对工资支付、劳动内容等都有具体规定。
宋先生认为,尽管这些促销女工穿着美廉美工作服、服从美廉美的指挥、调度,但是,并不属于超市员工。至于北京美廉美超市内有多少促销人员,他表示:“说不好。”但是他承认:“在超市,尤其是各大超市,促销员‘驻店’工作非常普遍。”
“促销人员在超市工作,工资却从厂家领取,其劳动权益能得到保障吗?”对记者的担心,宋先生说:“这和劳动法不冲突,他们只是接受了厂家和超市的双重领导而已。”
记者发稿前,曾数次拨打物美超市北京总部人力资源部、家乐福公司北京总部,但是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