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调剂金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区县(自治县、市)应统一以上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按1%的比例上解(提取)市级调剂金。对于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率达到规定标准的区县(自治县、市),当其支付基本养老金确有困难时,可由市级调剂金适当调剂支付。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并在1999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按月将失业保险费到帐资金总额的50%按时足额上解,作为市级调剂金。对于失业保险覆盖面和失业保险费征缴率达到规定标准的区县(自治县、市),当其支付失业保险金确有困难时,由市级调剂金调剂支付;市级调剂金不敷使用时,由市级财政补贴。失业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后,就业服务机构中经办失业保险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解决。调剂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实际到帐资金,做好缴费登记、记帐,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记录个入帐户。
为保证社会保险金的及时发放,市、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留足社会保险周转金和支付备用金。周转金和支付备用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核定。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等进行检查,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保险监督机构报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及服务工作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要按照改革的方向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不断完善具体的程序和办法。在国家有关部门作出统一规定之前,暂按我市现行办法办理,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部门和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共同制定实施细则。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征缴率的工作目标(一)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同意,市政府成立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家农任组长,市劳动局、市经委、市外经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市高法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此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自治县、市)也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的组织协调形式,负责协调指导本地区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