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为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主体须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所以会产生劳动争议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并非一致,加之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不完善,常出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和调解的结果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也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仲裁是指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申请仲裁。
仲裁具有强制性,只要一方申请,仲裁委即可受理。仲裁具有法律效力,法定期间内一方不履行裁决或不起诉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前置程序。诉讼是指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实行两审终审。由于协商和调解的协议都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加之劳动争议的对抗性较强,因而大多劳动纠纷都走到后两种处理方式——劳动仲裁和诉讼。因而合理的仲裁和诉讼的时效对劳动争议的解决非常的重要。
诉讼时效制度的确立,是为了通过诉讼时效制度来督促权利人积极地行使权利,使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得明确。劳动法之中的时效也具有这一功能。但劳动法作为社会法,应该更加关注的是作为处于社会弱者地位的劳动者的地位和社会公平与正义,劳动法的时效问题对于劳动者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便是整理的关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起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3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