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双方均表示不服,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于没有特别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法院受理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人民法院对第二种情况确定管辖并不困难,但是对于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不在同一地区,且劳动者在当地没有住所,用人单位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原则》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原则》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b0541e7a51babed0ded201285d45c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