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申诉书内容请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并由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2、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增加续页。
签名:张某仲裁机构签收确认:
注:提交证据材料,需同时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不少人认为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我认为这种观点不正确。主要有以下几点法律理由:
1、从法律、法规的内容上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表面上看似乎明确了二者不能并用,其实这条规定是有前提条件的,条件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形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等。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2001]14号,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该条说的是,只要用人单位存在法定的五种情形,导致劳动者无法再继续工作下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其中情形之一就是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就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既支付工资、经济赔偿金又支付赔偿金。
2、从效力等级上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是司法解释,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二者不存在级别高低的问题。三、两个法律文件规定的角度不同。 《条例》是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角度规范,而《司法解释》是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角度予以规范。四、从“二金”的性质看 经济补偿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钱款,而赔偿金则是惩罚性质,二者并不矛盾。 综上,可看出如果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定情形,就可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争议补偿金申诉书如何书写及其相关问题,劳动争议补偿金申诉书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满调节结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行为要求进行仲裁的一种书面材料。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离婚抚养权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