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27)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28)一侧眼球摘除者;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以上就是眼睛工伤鉴定的标准,工作时受伤并伤害到眼睛的,可以及时去做工伤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