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榆今年24岁,系甘肃省礼县洮坪乡人。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一直在包装运输公司当搬运工。今年5月13日,他经12351职工帮扶中心推荐,来到东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他告诉当天在法援中心值班的赵常忠律师:2007年9月3日,他在装卸家具时不慎从车上摔下受伤。因担心留下后遗症,他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哪知道,这竟引起公司不满。去年4月7日,在确认他属工伤的认定报告下来前的一个月,公司将他辞退了。
鉴定机构认定张榆的伤残等级为八级。因伤残,被辞退后他没找到新的工作。突然失去经济来源的他,没有钱交房租,也没钱吃饭。流浪一段时间后,他找公司讨要工伤补偿费用。但是,遭到公司拒绝。
听完张榆的陈述,赵律师帮助其分析卷宗材料,并建议他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讨要工伤待遇。一听打官司有可能历经一两年的时间,张榆十分急躁,情绪出现不稳。
赵律师将张榆的案件情况及生活状况向法援中心主任戴红作了汇报,经审查,张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援中心当即为他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赵律师帮助他提起劳动仲裁。
用不足两天的时间,赵律师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在获得充分证据的当晚,撰写出申诉书、代理词等司法文书。第三天一大早,就向仲裁委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
8月11日,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因仲裁员知道张榆的生活状况,开庭后一方面听取公司答辩意见,一方面让其质证相应的证据材料。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仲裁员当庭裁决:由公司一次赔偿张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8.8万元。8天后,即8月19日,张榆顺利拿到了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