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甲单独做需要六天,那么每天做工作用量的1/6,乙单独做需要12天,那么甲每天做工作用量的1/12,我们考虑到总共用了4.5天,也就是甲做了工作用量的:1/6脳4.5=3/4,剩下的1/4为乙工作的量,已知乙一天为1/12那么需要1/4梅1/12=3天,所以乙休息4.5-3=1.5天。
根据以上解析,大家会觉得,整个过程和工作用量其实并没有特别大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把工作用量就看作了单位"1",那么我们就可以考虑既然可以设为单位"1",可不可以设为单位其他数字呢?很明显是可以的。
已知甲乙各自单独完成工作的时间,为了使每个人工作的效率为整数方便计算,我们可以把工作总量设为时间们的最小公倍数12;则甲乙的效率分别为:2、1,甲工作4.5天的工作量为:4.5脳2=9,剩下的为乙工作量为:12-9=3,乙一天的效率为1,那么乙工作需要的天数:3梅1=3天,所以休息了4.5-3=1.5天。
根据上述两种思路,大家可以看出来很明显第二个思想计算起来运算量较小,这个也是我们在平时学习中比较常见的"特值思想"尤其对于我们工程问题中的多者合作完工类型的题目,有比较好的效果,大家可以在做题的时候,应用进去,相信会有惊喜的。
数学属于应用学科,一定要加强练习。等待大家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