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工伤社保局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在三十日内到帐。
工伤鉴定为伤残等级以后,如果公司有位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公司只需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关于伤残补助金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4条第1款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伤残补助金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5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