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否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问题。技术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其个人身份为学生,与所在实习企业不形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受伤害提起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技校实习期的工伤认定》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技校实习期的工伤认定》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114e75d6b6d6ffb92f5cc7c8ca7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