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死者彭某生前为樟木头镇金河工业区一印刷厂运输组装车工。今年5月9日晚10时,他下班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由竹排往金河方向行驶时,在转弯道路失控撞上路边电线杆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在医院已经花费了近两万元。
彭某的哥哥阿伟认为弟弟属于因工死亡,所以他所在的工厂应该给予赔偿。“我们没有多少要求,稍微赔点钱把我弟弟尸体运回家就行了。”但是,他跑了几趟,却遇到不知道到底找谁要工伤赔偿的麻烦,于是就到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反映情况。
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信访办人员接待了阿伟一家,并详细了解他弟弟彭某的死亡经过及诉求。根据阿伟的诉求,该分局找到其弟弟工作的工厂与其协商。
阿伟认为弟弟在下班回家途中死亡应该是工伤,按相关标准可以赔偿十五个月的工资,但工厂却不认可彭某与工厂的劳动关系。工厂方表示,该厂运输组承包给一车主,而彭某则是由车主聘请。
“如果这个员工跟这个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这个企业承担赔偿,如果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属于雇用关系的,雇用雇主就按有关规定赔偿。”调解人员表示,目前首先要认定彭某的劳动关系,其次就是死亡认定。
据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仲裁办副主任张辉华介绍,属因工死亡的赔偿大概30多万元,非因工死亡按照标准赔偿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和抚恤金大概18000元。目前,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正全力调解。“我们建议还是先协调,如果他们不愿意调解,那我们会建议他们通过仲裁程序或者法律相关的诉讼程序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