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意外,就说明丈夫没有重大过错,那如何能划分出责任来?
“他在上班途中,因意外原因,撞上大树,又不是他故意的,怎么就不能算工伤呢?”每当提起这起交通事故,卢娟(化名)就感觉痛苦。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6月11日19时,卢娟的丈夫李华(化名)骑着两轮摩托车由安义县石鼻镇往县城方向正常行驶,去上班。
途经安石线3km+800m处时,天边起了乌云,变得阴沉起来,并开始下起了雨。
李华感觉视线开始模糊起来。突然,他眼前一黑,车子一头撞上公路西侧的一棵树,李华当场受重伤。后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因受伤严重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
证明书称,因天气阴暗,下雨天,视线不良等原因,导致摩托车与公路西侧树木相撞。
6月底,卢娟向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确认的申请书,希望给丈夫争取到正当的权益。
9月21日,南昌人社局对此作出工伤认定中止通知。理由是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尚需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划分认定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中止。
卢娟为此要求交警作出划分责任的要求,但交警一句话就让她哑口无言,“撞上大树如何划分责任呢?”
“说的也有道理!”卢娟想,但同时又很不解,既然是意外,就说明丈夫没有重大过错,那如何能划分出责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