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德(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者维权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恐怕是维权取证难的问题。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导致所谓的“劳动关系不明”,使得工伤认定无从下手,劳动争议也常常得不到受理。
记者:最近,有人提议修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你如何看待这一提议?
郑功成(劳动与社会保障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近日,河南农民工“开胸验肺”的个案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制度性缺陷。比如像你说的这个《办法》,对于劳动者的维权很不利,申请职业病鉴定当然需要提供凭证,但这个凭证不应当由用工企业来提供。
吴建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项材料。从这些来看,法律门槛还是很高的。
记者:法定职业病鉴定机构“独此一家”,是否也是一个问题?
郑功成:我们现在的鉴定机构,依附于政府,不是严格意义的中立机构。一个地区由一家鉴定垄断的局面值得我们反思,一旦这家机构作出错误鉴定,劳动者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
记者: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建立防治职业病的长效机制?
郑功成:做好职业病防范是第一步。第二步是一旦发生事故,应当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这一环节中,鉴定机构的中立性非常重要。
最后,工伤保险制度一定要全覆盖,不能把任何劳动者排除在外。如果没有社会保险,单寄望于用工企业,受害者很可能得不到补偿。
吴建德:应最大限度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负担。我们建议在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前提下,劳动者只要证明自己受损事实的真实存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