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按规定喊保安护送,收银员擅自独自去交款,导致摔伤,算不算工伤?昨日,经过汉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24岁女孩王欢终于拿到了医疗费等工伤赔偿款4万余元。
在6月15日出事时,王欢刚刚在汉阳一家商场当收银员不到一周。当日晚上9时许,由于快下班了,王欢独自将当日营业款从五楼送到四楼财务科。而按照规定,应该是在保安的护送下交款。不料,在路过一处正在维修的卖场时,她不慎被铁皮绊倒。
经鉴定,王欢右膝盖属于九级伤残。但是商场不承认其为工伤,理由是如果王欢按照规定,站在原地,等待保安护送,就不会受伤。她擅自离岗所造成的伤害,商场不负责任。
无奈之下,王欢的家人向汉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当即指派严必胜律师给予免费法律援助。经过调查,严律师认为,王欢的事故,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所致,符合工伤认定范围。擅自离岗问题,应由商场予以纪律处分,不影响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