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收入群体的不合理分布是我们当前收入分配问题中要解决的首要矛盾。如果有相当的一部分人绝对生活水平下降,这是社会不稳定的严重隐患。这意味着,经济不景气,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失业状态,政府无力保障这一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相反,如果收入分配中最低收入的一部分人群只是相对生活水平下降,而绝对生活水平上升,这一部分人群实际上是共同富裕中的一个相对的弱势群体。表明经济处于一种景气状态,政府有能力保障广大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发展中的正常现象,社会将是稳定的。
如果有相当大的一个底部收入群体,而且这个群体在不断地相对扩大,严格地讲,这里不要求一定是绝对扩大,这意味着,简单劳动力、失业、半失业人数在相对地逐步增多,或者说,需要赡养的人群也在相对地不断扩大,社会人口素质在下降,经济处于一种不景气状态,这是社会不稳定的又一个严重隐患。相反,如果中等收入家庭人数保持在适当大的规模,同时保持一个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的相对稳定的高收入人群,这是经济良性运行的一个显著特征,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如果中等收入者比目前大大增加,能从分配的结果上较好地解决社会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使包括高、中、低各不同收入群体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的收入分配基本合理;能在保持效率的前提下,促进共同富裕;能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奠定基础。同时还有利于调整居民消费结构,使一部分居民提前改善住房条件,使手提电脑、家用轿车等提前进入一部分家庭,扩大内需,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如果中等收入人群过小,容易造成人们对收入差距拉大心理失衡,这是因为群体内部收入差距不大的中低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居多,中等和中等偏上收入者偏少,所以,低收入者往往把目光定位在最高收入者那里。从心里上讲,这些低收入者一抬头仰视比较,就看见了最高收入者,而忽视了介于他们与最高收入者之间的规模不大显眼的过渡性收入群体,造成很大的心里反差,这样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就会明显增加。当然,如果中间收入群体过大,这表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提高很慢,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也会原地踏步不前,其实质是收入分配机制处于一种平均分配状态,政府对收入分配干预过大,市场分配机制没有真正形成,这将是社会不稳定的长期隐患,也是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的典型的收入分配特征。现在,在不断扩大中间收入阶层的一片呼声中,有些人就没有弄明白其中的道理,似乎中间收入阶层可以无度地扩大,越大越好,这是一种误解。我们认为,最好提出“中等收入人群要保持在适当大的规模“,这应该是一个讲究科学的概念。这样的规模具体应该是多大,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经验的数据,比如我们曾经对我国城镇居民不同收入群体分布的新格局公开地提出过一个比较粗的分配结构,即15:25:40:12:8,他们依次是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低、中等偏下、中、中等偏上和高收入人群所占的比重,这将是一个比较理想化的保持效率与公平的橄榄型分布形态。而现在的城镇居民分配结构是31.79%、32.36%、19.67%、8.95%、7.23%,是一种锥型分布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