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假期,西安市一名出租车司机的不幸离世,把人性化执法的话题推上了热搜。张师傅因心脏病突发将出租车停在路边,打开车窗并开启双闪后躺在副驾驶休息,但由于发病时正是凌晨四点,路上行人稀少,未能得到有效救治,不幸于上午9点42分失去反应。但就在张师傅猝死的37分钟后,当地交警发现了违停的车辆,在粘贴违停罚单后便离开现场,并未发现车内的张师傅。直至上午10点43分,群众发现车内异常后拨打120,但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张师傅已失去生命体征。
虽然司机的猝死与交警并无因果关系,涉事交警也因未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法而受到了惩罚,但人们不禁要问,在车窗与双闪同时开启的情况下,交警为何没有发现车内的异常?发现车辆违停后为何不是劝说司机尽快离开,而是直接粘贴罚单?开罚单的目的究竟是为了收罚款还是为了管理交通秩序?这一个个问号的背后,是广大群众对执法部门人性化执法的期待,更是对社会有效治理向往。
有温度的执法,能让执法对象感受到尊重,从而配合执法工作。谈到城管与商贩,我们常会想到一些不和谐的画面,如城管强制没收摊位,商贩暴力抗法等等。但当武汉市城管对愿意配合管理的商户送上一朵鲜花后,这种人性化执法的方式不仅让商户主动整改,更将城管与商户的关系推上了新的高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与底线,执法者如果得理不饶人,动辄训斥、怒吼执法对象,当事人即便知道自己做错事,或许也会因为被当众斥责的难堪而产生一些过激行为。所以,执法过程中多增加一些温度,与执法对象良性互动,不仅事半功倍,而且能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从而互相理解,营造和睦友善的社会氛围。
有温度的执法,树立了执法队伍的光辉形象,让群众看到执法者时,感受到的不是畏惧,而是亲切。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因违法而被惩罚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在特殊的情况下,执法者从现实情况出发,免除了涉事者的处罚决定,更让人感到可亲可敬。四川雅安民警马敏答为了保护一名八旬老人,驾车闯红灯后挡在老人身前,避免了老人被其他车辆撞伤,成功地护送了老人,老人也对他鞠躬致谢。当地交警部门考虑到马敏答救人的初衷,免除了对他闯红灯的处罚,让冰冷的执法者有了温暖的形象。人性化的执法,能达到双赢的效果,不论对执法者还是执法对象,都能因为执法的温度,而感受到生活中的正能量。
执法要有温度,但温度也要有"度",如果过分强调人性关怀而对违法事实视而不见,则违背了人性化执法的初衷。人性化执法终究还是要执法,面对违法事实,我们不能只讲人情不讲法律,如某地交警对于外地车辆的违停开出了"最萌罚单",即只有温馨劝导而没有处罚决定。分明违反了交通法规,堵塞了交通,只因当地发展旅游,要给外地游客留下好客的好印象,就不惜践踏法律的尊严,这不是人性化执法的初衷。执法的温度应当是在执法过程中让执法对象感受到平等、尊重,而不是可以为了"好形象"而选择性执法。
出租车司机不能死而复生,但却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思考,如果交警在执法时选择多看一眼,司机是不是会因为被更早地发现而有了抢救成功的可能?如果执法者真的将"温度"刻在心里,是不是发现违法事实后能够更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有温度的执法既能让执法对象感受到尊重,又能为执法者树立光辉形象,只要我们把握好"人性"与"执法"的边界,相信有温度的执法,一定可以带来更和睦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