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最近碰到一件事情不知如何处理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我父亲是2002年退休的,退休以后因为觉得身体还不错,经人介绍又到了一家私人老板开的工厂工作。因为是退休人员,当时签了一个协议,约定了工资1500,不缴社保也不缴公积金。考虑到已经有领养老金了,所以对社保和公积金我们也就不太在乎了。今年2月份,我父亲在工作中因为另一个员工操作失误被掉下的钢管砸伤,造成左腿骨折,医疗费一共花掉三千多块。我们认为事故属于工伤,所以希望单位能够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单位说退休人员是没有工伤的,所以不承担医疗费用。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希望大律师能为我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