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县(区)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加强对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对威胁公众安全、有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计划,限期消除;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各级政府要支持、督促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合法生产、依法使用、严格管理特种设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持证上岗,按章作业;要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费的投入。
(三)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把关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规程,确保工作质量,及时报告检验检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坚决杜绝因把关不严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四)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企业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的提高;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五)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公园、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安装有承压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在校学生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知识的教育,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