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以效益工资为主体的岗位效益技能工资制。具体办法包括:效益工资、技能工资和工龄工资三部分。其中效益工资和技能工资是“活的部分”,占工资总额的90%。
为了使新的方案能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体现基本思路的内容,除了工龄工资按工龄每满2元计算外,其它“活”的部分我们分别对不同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同的考核办法,并使不同岗位的考核互相联系起来,以促进各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主要的考核办法有以下五种:
效益工资按当年公司下达给每个商品柜组的销售任务和经营利润率指标进行考核(销售额年初下达,经营利润率每月下达),同时把服务规范、商品质量、安全保卫等作为否定指标考核。
(1)在效益工资中,完成销售额部分是以分值的形式提取工资,就是依据给各商品部下达的销售任务、定员人数、全年核定的人均工资额(如年人均9600元)算出提取比例(分值)乘以当日完成销售额,即为柜台的销售额工资,多完成多提不封顶,其中经营大件商品的柜组销售额工资占全部工资的70%,经营一般商品的柜组销售额工资占全部工资的50%。
(2)在效益工资中,完成经营利润部分提取的工资是以核定的人均利润工资额计算的。经营大件商品的柜组人均利润工资额占全部工资的30%,经营一般商品的柜组人均利润工资额占全部工资的50%。柜组完成下达经营利润率100%可提取全部利润工资,完不成的每差1%减人均工资的1%;超额完成的,超10%以下的每超1%增人均1%工资,超额完成10%以上的每超1%增人均1.5%工资。
公司成立服务办公室,每月对各销售小组服务规范进行考核,如:对顾客的承诺和退换原则等进行综合考核,凡服务规范达到90分的,每差1分扣当月小组工资总额的0.5%。
另外,每月由业务科进行商品质量、计量、物价等综合检查,每查出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当即扣责任人5元,在公司内外经检查问题较大,对企业造成影响的除扣责任人外,扣小组当月工资总额的5%~10%。在安全保卫方面违反规定的,经检查发现一次,一般问题扣小组当月工资总额的0.5%,情节严重的扣5%~10%。
2、对各商品柜组正、副主任的考核
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一线正、副主任的工资同小组完成销售、经营利润指标挂钩,把同时把小组的服务规范、商品质量、安全保卫等作为否定指标一起考核。
正副主任个人销售任务为小组职工平均数的50%。完成销售任务可以享受主任工资,完不成任务的,差1%,减工资0.5%。凡小组在当月服务办综合检查中服务指标不到90分的或在服务规范、商品质量、安全保卫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违章现象,除按情节轻重扣当事人工资或罚款外还要扣正、副主任工资5%~30%。
3、对销售员的考核办法
各商品柜组必须将每月的销售指标分解到个人,销售员按完成个人任务提取工资,多完成多得。售货员必须完成当月任务的70%,如连续两 个月完不成70%的任务,下岗一次,给予书面记录填表,并按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给290元。职工下岗不离岗,两次下岗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对售货员服务规范、商品质量、劳动纪律等指标进行考核。如:售货员在服务规范、商品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出现违章,由服务办公室下发违章通知单并当时扣款,记载后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4、对二线部门和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线部门和人员的工资同一线完成销售、经营利润率、服务等指标挂钩,并以各岗位的责任制考核,每出现一次一般问题或未达到岗位责任制要求的,一次扣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20%,直至发最低工资。
5、对全体职工的技能考核办法
技能工资是效益工资的一部分,按职工个人每年的技能考核结果确定。
技能考核分五项,包括:商品知识、法规、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技术练兵和核算知识,其中技术练兵为实际操作,根据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其它四项为笔试,总分为100分。考核在70分以下的职工每月在效益工资内核减50元技能工资。70~90分的职工不核减工资,90分以上的职工进行一次性奖励。
另外,为使以上考核办法得以实现,我公司由党支部书记、正、副经理、工会主席、经理办主任、党办主任、劳资科长等组成工资评委会,每月各部门按照考核办法将每位职工的情况上报劳资科,由劳资科汇总后提出 意见,向公司评委会汇报。由评委会评审后确定每个职工的工资。
通过以上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首先,效益工资拉开了职工收入的差距,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技术练兵确定的技能调动了职工学习业务、苦练基本功的积极性,并增加了企业的凝聚力;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实行不同的考核办法,使内部分配办法得到认真的贯彻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