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优秀科技人员技术津贴制度。选拔集团公司技术专家、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科技人才,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500元和300元三个等级,每两年选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并为这些人员建立信息费用据实限额报销制度,每年可以据实报销1000元和500元的信息费用。
(2)实行倾斜政策,增加专业技术骨干的收入。对在日常生产技术工作中,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解决生产技术重大难题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单位生产技术工艺,能独当一面,在技术管理方面起到了骨干作用的技术人员,在收入分配上实行倾斜政策。根据专业技术骨干人员所在的岗位和发挥作用的实际情况,采取奖励、奖金倾斜,科技成果参与分配等多种形式,拉开收入分配上的差距。
(3)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到高校或人才市场引进急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同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从在职职工中选拔优秀人才,送到高校委托培养或与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逐步建立一支有真才实学,攻克技术尖端的学科带头人队伍。为录用到集团公司工作的获学士学位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建立初期待遇保障制度,给予2000元一次进厂生活补贴,到岗后立即执行相应的全额岗效工资和奖金,其见习期由原规定的一年缩短为半年。
(4)对高层次人才住房实行优惠政策。对招聘到集团公司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提高其住房条件,并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在购买安钢住房时除房改应给的补贴外另分别补贴1万元、3万元和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