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职责:财务科每年按本办法进行提成结算(销售科配合),经厂 务会确认后由人劳保卫科核发。
3、1 销售额提成的产品,必须是性能良、质量可靠、用户欢迎的产品。该种产品累计销售超过10台或者销售达5台且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
3、2 参加提成的技术人员为主创人员,包括:整机主设计、电器主设计大型产品包括部套主设计、主管工艺员。
3、3 提成期限
产品提成期为10年,期满不再提成。为使产品尽快形成市场能力,从批量抽产的当年起计提成期,前5年为前提成期,后5年为后提成期,执行不同的提成比例。
3、4 新产品创新等级
提成比例按创新等级决定。创新等级分为两等:
一等为创造设计型,即产品在结构、工作方式,同以前的老产品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有本质创新的新产品。
二等为改进、引进、合作设计型,即产品主要结构在以前技术的基础上加以改进、提高或与国外合作设计、引进消化吸收、在技术上有突出进步的新产品。
3、5 新产品在试制鉴定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参加设计人员进行评定提出产品主创人员署名,分配比例及创新等级的意见,报厂务会讨论决定。
3、6 主创人员对创新等级 有异议,必要时可以外聘专家进行评审。
3、7、1 新产品达到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后计提提成。前提成期提成比例为:创造设计型产品当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的为万分之十四;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为万分之十三;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为万分之十二;3000万元至4000万元的为万分之十一;4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为万分之十;5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为万分之九;6000万元至7000万元的为万分之八;7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为万分之七;8000万元至9000万元的为万分之六;9000万元以上为万分之五。
3、7、2 改进、引进、合作设计型提成比例为创造设计型的70%,后提成期提成比例为前提成期的70%。
3、7、3独立机组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部分,提成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万分之二十。
3、8 提成资格产丧失
参加提成的工程技术人员发生以下情况,不再进行提成:
3、8、1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8、3 任何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发生的,但职工退休等自然原因除外;
3、8、4前提成期内提成职工法定继承人可继承享受提成,后提成期内非提成职工不得享受提成。
3、9 本办法提成期职工法定继承人可继承享受提成,后提成期内非提成职工不得享受提成。
3、10 凡对产品设计开发、改进提出建议及其他创造性劳动产生重大经理效果的,经厂务会议确定,可以参照本办法提成。
3、11 本办法由七届一次职代会通过,从1998年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