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些企业鼓励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分配给科技人员。
2、中国大陆的跨国公司实行高工资、高福利。即在岗位(职务)设置上,对技术含量高、工作风险大的岗位实行高工资;在奖金分配和年薪标准上向研发和高新尖技术岗位倾斜;对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加发30%—70%的奖金或给予单项奖励,且年收入水平逐年递增,递增率约在20%左右。此外,有的在华跨国公司给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工作人员要走的时候,公司会一次性将保险金额按比例发还给他们。工作人员在公司服务的年限越长,商业保险返还的比例越高。有的跨国公司(如联想集团)提供16%的税后利润作为工作人员的福利奖励基金。
3、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一些公司制定了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等,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积极向上级主管机关和政府部门推荐、申报奖励,享受国家和部省市级的政府特殊津贴或拔尖人才奖金。有的获取专家住宅楼奖励。
4、对产品研制开发部门,设立项目奖,对研发小组成员进行奖励,并根据技术岗位特点及市场情况确定基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