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密措施中,有形的障碍必不可少,但有形的障碍不是唯一的,障碍的标准也不是绝对统一的。通常情况下,用简单的围栏来保护敏感的生产车间是不行的。法律的标准要求足够有效即可,并不要求将探寻目光隔离在敏感的区域之外。有形的障碍包括以
下几方面的内容:
具体的障碍:具体的、有形的障碍有很多,比如围墙、栏杆等一直通用的保密手段,这类保密措施已被法院判决确认有效。偶然的漏洞是允许存在的,但长时间的持续的缺失应是对保密措施的放弃,比如围墙出现缺口。注意:这种保密措施应与其他因素结合,比如围墙下是否有警卫(保安)巡逻。
警告:在企业内部引人注目的地方放置(张贴)警告标志是一种合理的保密措施,比如“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入内”等,它可以实现两个目的:一是警告入侵者其行为是违法的;二是告知内部员工和来访者此处为敏感区域,进入将承担法律责任。
警卫:警卫可以灵活控制他人接触商业秘密,特别是门卫。警卫可以要求来人出示证件,但不一定要搜查来人的公文包。警卫的缺失不一定导致保密措施的失效或不存在,但手持武器的警卫站在出口处完全可以证明保密措施的到位,特别是在夜间。此外,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增加警卫是比较显著的保密措施。
警卫措施除站岗外,还可通过电脑监控方式实现:企业内部设有完全电脑化的机房,里面有全天候电视或电眼监控系统,由警卫监视整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