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对两个确保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今年以来,国务院连续两次发出《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各地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两个确保是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敲的必须要前提,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把两个确保工作作为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这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坚持落实“一把手”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两个确保是政府工作以及衡量政府政绩和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政府一把手要直接负责,经常了解两个确保工作情况,通盘考虑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紧紧围绕两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对两个确保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要建立领导同志专人负责制度,逐个加以解决。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的劳动保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年底,省政府将组织考评,对两个确保工作不力、任务未能完成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首先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一把手也必须按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两个确保工作。
三、千方百计筹措落实两个确保资金。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弥补社会保障资金不足,是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一项基本政策和基本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性支出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财政超收的部分除用于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省对县的转移支付资金,要重点用于保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两个确保。各地还可以从企业资产变现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补充社会保障资金。各地要立即对今年两个确保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预算已作安排的,要督促实到位;凡是资金存在缺口的,要尽快调整补齐;对少数困难企业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自筹部分确定无力解决的,财政要予兜底。各级财政预算要打足,执行要到位。要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市、地级统筹步伐,保证辖区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当期保发放资金确有困难的,本级财政要给予补助。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对保发放缺口大、并且工作确实做到位的市地给予适当调剂支持。要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和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确保从今年7月份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留缺口,不得少发漏发,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中,凡属国家规定统筹项目内的,必须保证足额发放;统筹项目外的,应由企业根据效益的情况自行确定。要加快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步伐,各地、各行业统筹单位要制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或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目标。
四、加大力度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要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率。对目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尽快组织其参保。社会保险扩面的重点是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事业单位。各级财政要落实由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参保资金,使之尽快纳入覆盖范围。城镇集体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其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转制和被兼并企业的职工,要及时为他们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破产企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农垦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在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前,省农垦总公司与有关市、地要共同做好工作,采取措施安排好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各级地税部门要在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下,严格按照核定的缴费基数和规定的比例全额征缴,依法应收尽收,保证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要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拒缴、欠缴或少缴的企业,特别是有缴费能力而不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一律不得评优评先,企业经营者不得晋级、评模和出国。对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加大力度清理追缴;对被挤占挪用的社保资金要尽可快收回,严禁发生新的挤占挪用。审计机关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和重点欠费企业的专项审计,对故意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违规动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要坚决纠正少数地方与企业“协议缴费”违规行为,切实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立即研究落实方案,保证在今年9月底前改为全额缴拨。
六、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市地要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财政承爱能力,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既要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促进下岗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央、省属企业职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保障条件的,应统一纳入当地的保障范围。要核实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规范申请、评审和资金发放的程序,严格审查,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并与劳动保障部门搞好工作上的衔接和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努力增加投入,逐步理顺现行财政体制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地管理的关系,切实解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七、切实加强两个确保基础管理工作。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数据库等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数据不实等问题,各级财政要对这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区服务组织的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了解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困难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要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制度建设,抓好规范管理,严禁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不断提高两个确保工作水平。
八、建立全省两个确保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从今年7月份起,各市地要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今年劳动保障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将两个确保资金安排和使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出中心和再就业工作情况,按月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劳动保障厅。省政府每月将对各市地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对因两个确保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新的拖欠的市地,要进行批评。各地要适时组织对两个确保工作的专项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改进措施,确保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