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杨名海就收拾行李, 上了火车。列车行至株洲,杨名海刚出火车站站前广场不到几百米的地方,就看到几位中年妇女手里拿着名片,在一个巷子的路口询问行人“要找工作不?”急于想找份工作安定下来的杨名海,当即上前咨询有关工作的事,这时一名妇女给他递了一张名片,指着巷子深处里的一家宾馆,称她们工作的办公室就在宾馆的二楼。来到该办公室后,一位坐在办公室桌前自称经理的人,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写满用工需求信息的本子,并告诉他,“只要你看上什么工作,我们马上就给安排,你只要拿着我们的介绍信去报到就可以了。”杨名海一番“瓜地里挑瓜”,最后认定去一家游泳馆应聘月薪1200 元的救生员,游泳技术不错的他心想这下算是找到了“对口”工作。登记完个人信息和工作意向之后,中介公司的经理便向他索要100 元中介费,声称这100 元里有20 元是个人档案费,30 元是终身跟踪服务费,另外50 元则是这次介绍工作所需的介绍费。眼看一份满意的工作触手可及,杨名海很爽快地交了这100 元。拿着介绍信后,杨名海按着上面的地址去应聘,几番周折找到了这家游泳馆,游泳馆的负责人却告诉他,他们这里早在放暑假前就贴出了对外招聘的信息,现在都过了一个多月了,早已不需要人手了,劝他去别的地方找找。
吃了闭门羹的杨名海,再次回到中介所,说明情况之后要求更换工作,办公室的那位经理再次出手,给他推荐了又一份工作,称他有个朋友新开了家信息公司需要招聘抄写员,月薪不低于2000 元。抄写员也就是抄抄字的工作,杨名海心想难度不大,工资也高,表示乐意接受,于是经理给他的那边朋友拨通了电话。中转了两路公交车的杨名海找到了金创信息公司,一位自称是公司负责人的周女士通过简单面试,告诉杨名海他被录用了,为了保证公司给他安排的工作能顺利完成,他必须交200 块钱押金,待公司月底发工资的时候押金分毫不少地归还给他。第一次找工作就受挫的杨名海,心想这一次不能再错过好机会了,于是爽快地交了200 元押金,信息公司的周女士让他第二天早上8 点钟过来上班。
第二天早上8 点, 杨名海准时赶到了金创信息公司,周女士拿了一大叠文件给杨名海,告诉他3 天之内要抄写25遍。杨名海告诉记者,他接到任务之后,立即投入到了工作当中,中午没有休息不说,坐在那抄字抄到手酸腰疼的,最后他一天下来,才发现自己抄了不到四遍,离一天8 遍还差一大截。心灰意冷的杨名海回去之后,晚上又接着抄,熬到深夜才抄满6 遍。
三天过后,杨名海最终交了一共交了17 篇文件上去。这次给他安排工作的不是之前姓周的女士了,而是换作了一个中年男子,这个中年男子讲着一口流利的株洲话,要挟他说工作任务没及时完成,耽误了公司客户的时间,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公司必须辞退他,而且押金一分钱不退。
没有经验的杨名海害怕承担公司客户的损失,主动请求辞职,之后他也没敢再去中介所,要回自己的50 元中介费。
“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求职故事。” 杨名海说这句话时似乎饱经沧桑。
职业介绍所是职业介绍的工作机构的统一名称。职业介绍所常年设有固定服务场所,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相应的工作设施和设备。职业介绍所在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地方各级就业服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必须具备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税务三证。职业介绍所实行有偿服务,但以不盈利为原则,可以收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交纳的合理的中介服务费——以上这些是对职业介绍所提出的要求,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怀化的火车站、鹤州路、太平桥、舞水路等一些外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区域,普通市民很难弄明白一些职介所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甚至还有一些“黑职介”
打着社区服务的擦边球、凭借公益性质的幌子,在干一些违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