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就业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弹性就业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弹性就业发展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和具体实施等工作。
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社区弹性就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政策宣传咨询、供需登记、发布供需信息、从业人员管理、订立服务协议、调解纠纷和代办工商、税务、社会保险等项事务。中心可设立独立的分支机构,也可在居委会设立专门机构从事上述服务工作。
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与中心互相配合,在供求信息、从业人员资源的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促进企业富余人员向社区就业转移。
为加强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建设,推动弹性就业工作的开展,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中心施行业绩考核,并据此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