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做好对特困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区县、控股集团、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家庭负担重、年龄偏大,文化技能偏低、就业偏难的特困弱势群体要予以充分关注,要重点帮扶一批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落实到人,纳入动态管理。多渠道筹集援助资金,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开辟就业岗位,定期进行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援助,优行向他们提供社区服务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再就业。对符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区县应加大对特困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尽力解决好特困群体的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