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办法》,已参加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鉴定),并在杭创业、就业的在杭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毕业未实现就业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以及外地高校毕业未实现就业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户籍大学生,只要满足申报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培训补贴。
大学生申请补贴需符合的条件有:1、须获得国家认可的高校毕业证书;2、参加创业培训须取得合格证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3、在杭创业或与对口行业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4、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户籍大学生只要符合第1、2条即可。
按照《办法》规定,培训补贴将按照“谁支补谁”的原则发放。培训经费由大学生个人支付的,由个人申报补贴;培训经费由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垫支的,由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统一申报补贴。大学生个人申报培训补贴的,于就业(创业)后次月起6个月内,每月25日前,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一次性补贴;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申报培训补贴的,应于每月25日前,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
大学生个人申报培训补贴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定点培训(鉴定)机构出具的培训(鉴定)费发票,资(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银行账号或卡号,已在杭就业(创业)证明原件(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申报培训补贴时,需提交的材料有:杭州市区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补贴申请表,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培训结业证、技能培训资(合)格证书发证名册,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学员名册,大学生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在杭就业(创业)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