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安置处处长吴玉荣介绍,近年来退役士兵安置就业的岗位越来越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成为安置退役士兵的主要方式。因此,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技能,已成为做好安置工作的当务之急。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意见》规定,凡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云南省安置政策,在安置期内的退役士兵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教育培训。接受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还可以领取自谋职业补助金。
具有初中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可免试进入指定的省内中职学校;顺利毕业后仍愿继续深造的,由学校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享受高考有关优惠政策。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可报考省内指定高职学院;顺利毕业后可获得大专毕业证书。
根据规定,退役士兵在教育培训期间,免交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所需经费由政府按2年每人45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节余部分可用于对退役士兵学生的生活补助和奖励等。
《意见》还提出,有关院校要采取“订单式培养”等办法,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退役士兵培训质量。同时,有关部门还应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及信息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