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劳动合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各类文件交接;岗位涉及工作流程、关键控制点和注意事项;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交接;客户资料交接;其他)
2.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主要凭证,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也可以约定在下次工资支付日期与其他劳动者工资一起支付)
4.要求用人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劳动者户口所在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