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在某某一家幼儿园做保安。11月15日,他按幼儿园园长的要求清理老鼠,结果被老鼠咬了一口。当晚,幼儿园将他送往某某医院打疫苗,由于送院时间过晚,医生建议他打六针进口疫苗,每针280元,但幼儿园方面不同意。
吴某某:后来园长觉得药费太贵了,打普通药水还不算,还要帮我降了药量,给我打4支 分三次打,普通药170元一支。
因为打针问题,林叔与园方开始产生了较大分歧。临近发工资时,园长突然对他说,因为工资结构调整,11月份工资从原来的1980元降到1700元。双方因此发生口角。
吴某某:她说林叔今晚你不用上班了,我说你是辞掉我吗,她说随便你怎么说。
不过,对于被“辞退”的说法,幼儿园方面坚决不认同。
某某振安幼儿园园长刘女士:没有解雇他,是他自己提出不做的。
在某某人力资源分局和记者的调解下,林叔拿回了被扣的280元工资。但他提出,幼儿园无故辞退他,应该再给他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对此,某某人力资源分局表示,林叔应该合法维权。
某某人力资源分局劳动监察办主任蔡伟军: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资料来看,他只做了9月份 10月份,只领了9月和10月的工资,按照他两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未满半年就按照半个月的工资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