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确实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应该对此进行处理并解决。公司在挂牌上市前,需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以下方法处理关联交易事项,以便顺利实现挂牌:
(1)主体非关联化。主要方法有:将产生关联交易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对关联交易涉及的事项进行重组和并购,对已经停止经营、未实际经营或者其存在可能对拟挂牌公司造成障碍或不良影响的关联企业进行清算和注销,设立子公司完成原来关联方的业务等;
(2)业务非关联化。即购买发生关联交易所对应的资产和渠道等资源,并纳入公司的业务运营体系;
(3)程序合法化。即严格按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和表决;
(4)价格公允。即准备足够的证据证明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机制;
(5)信息披露规范。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规范,对近两年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A、根据交易的性质和频率,按经常性和偶发性因素,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B、披露是否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了规定;
C、披露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D、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就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
对于律师来说,只要发现有关联交易的情况,必须如实披露,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此进行详细说明,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现在股转公司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如果不进行如实披露,将受到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