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短,基础比较薄弱,并涉及诸多现行的制度规定,给市场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带来的潜在风险需要引起监管部门足够的重视。例如,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定位在形式上还比较模糊,需要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予以明确;部分新型业务边界不清,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存在着监管缺位或监管空白等等。
针对互联网金融对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证监会副主席刘某表示,证监会将强化监管,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实时有效的监管。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制和职责分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避免监管缺位和重复监管,防止监管套利。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及资本市场销售、交易、清算等环节的相关机构及行为的监管力度,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防范风险,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涉及的非法证券活动证监会将重拳出击,严惩不贷。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和诚信系统建设。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的监测检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健全诚信监管机制,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优化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目前,证监会已经发布了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网上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信息系统备份能力建设标准等一系列的规范指引,并督促经营机构网上交易财务双因素身份认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一步督促各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指引和规范,提高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做好投资者敏感信息的保护,提升投资者网上交易安全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