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与者和组织者来说,从行为和目的等维度,比较容易厘清罪与非罪。
对于微信接力红包“涉赌”其实也一样。不能因为有人利用微信接力红包玩法实施赌博犯罪或开设赌场,就一概认定微信官方或腾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法律适用意见》的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或“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等服务或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显然,具体到微信群红包玩法涉嫌赌博时,微信涉赌红包群是否能够认定构成“赌博网站”,微信官方或腾讯是否明知,以及是否从中牟利或代为提供较大数额赌资结算是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所在。
根据《网络赌博犯罪案件法律适用意见》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只有行为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才应当认定“明知”:(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显然,只要微信官方或腾讯,在知晓相应微信红包群涉嫌赌博行为,及时保存证据上报或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予以解散相关微信红包群,就基本能“撇清责任”。
通过前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微信接力红包玩法离网络赌博可谓只有“一步之遥”。那么,微信官方对此不应该予以漠视。
毕竟,大多数微信用户微信接力红包玩法是否涉赌并没有清晰的认识,但是巨大金额的刺激会让他们深陷其中、乐此不疲。如果微信官方简单以“不知情”或“不明知”来搪塞避责,对于此类用户有不负责任之嫌。
事实上,对于微信接力红包玩法,由于其只能通过微信群实施,对于可能该玩法可能涉赌的风险,微信官方可以主动予以“安全提示”,当群名称含有“红包接力”或群聊天内容中出现“接力”等关键词,弹出安全提示,提醒群内用户小心防范切勿参与网络赌博等。
发红包本是一种传统习俗,但是借助移动支付却有沦为“网络赌博”的嫌疑,对于普通用户来说,在微信官方实施风险提示前,自身要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参与微信接力红包玩法,以免陷入微信群赌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