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摊位招投标细则
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之规定,结合荃步综合市场实际,制定2009年度市场摊位招投标细则:
二、摊位租金招投标底价及租赁期限
所有摊位底价系统一为每摊2500元(包括卫生费),水电费以各经营户用量另行计收。(照明灯租户自装,取消公用灯)
摊位对应仓房由中标者优先租用,租金每月50元另收,交清租金后使用。如不租用,另租他人。
摊位租赁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招投标程序
本次招投标采取现金暗投竞投的方式,价高者获得优先选摊资格,具体程序如下:
2、标者领取投标袋写明姓名、摊位数,在15分钟内将不低于标底的现金装入投标袋,并投入投标箱;
5、投确定的挑摊顺序中标者依次在规定的区域内挑选摊位,限时3分钟。
2、投标者一经中标不得反悔,中标后不退款,不在规定时间内挑选摊位作弃权处理;
3、投标两只以上者须在标袋上注明,投标金额以平均价计算;
5、如不参加本次招投标,又不在招标后承租摊位,将失去本市场经营资格;
6、中标后如需转让摊位,须征得市场主办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7、严禁串标,违者由工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查处;
8、实行一摊一户,禁止拼摊;如发现将按规定查处,并收回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