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将在2009年11月20日前完成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和实地考察,并发出投标邀请函。未获邀请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2)2009年11月25日前,组织招标答疑和实地踏勘。
(3)2010年1月20日前,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和提交,组织方案评审。
(4)2010年1月30日前,确定方案优化整合设计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5)2010年3月20日前,方案整合设计单位完成方案整合和优化设计工作。
(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5家获邀投标单位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和排序,并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第一名奖励50万元,第二名奖励35万元,第三名奖励20万元,入围奖两名各奖励12万元。投标人的方案奖励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名费、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对于投标方案不符合投标要求的,不参与评标,并按废标处理,不能得到方案奖励。
(3)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单位最终从中选择一家为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和概念规划整合设计,整合设计费为40万元。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赣州市长征大道与赞贤路交汇处市政中心北区北楼五楼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13607071766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13970790981
联系人: 谢晓燕 联系电话: 13970797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