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0年8月13日~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叉口新城国际A栋5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 (7)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6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 1500 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合肥市义城镇南徐村包河农业节水科技示范园内,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