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潜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省水利厅、财政厅以皖水农〔2010〕2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和县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潜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省水利厅、财政厅以皖水农〔2010〕2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和县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工程主要内容:潜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位于痘姆乡和梅城镇,主要实施内容:渠道衬砌配套、引水堰、开挖排水沟、新建提水站和建设生产路等。2、工程总投资:概算批复总投资1643万元。3、招标内容:渠道清淤、开挖衬砌12.72km,配套建筑物314座,新建提水站1座,田间道及生产路8.11km等。
1、工程主要内容:潜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位于痘姆乡和梅城镇,主要实施内容:渠道衬砌配套、引水堰、开挖排水沟、新建提水站和建设生产路等。
3、招标内容:渠道清淤、开挖衬砌12.72km,配套建筑物314座,新建提水站1座,田间道及生产路8.11km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潜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编号:QSNS-JL-2010-1。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潜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编号:QSNS-JL-201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4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注意事项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纸质文本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给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jjc@ahsl.gov.cn。
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纸质文本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给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jjc@ahsl.gov.cn。
招标人:潜山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电话/传真:0556-8931131/8925967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联 系 人:王东原 彭莹电话/传真:0551—5738051/573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