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集实验区塘店等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按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建设计划已经省水利厅皖水农函(2010)190号文下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财建[2008]481号文已落实,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叶集试验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六安市利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土建施工及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叶集试验区塘店、何湾、四林水库位于叶集实验区三元、孙岗乡境内。每座小水库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除险加固、放水涵、溢洪道重建等。
2.3 工程投资: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31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叶集实验区塘店、何湾、四林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建施工及建设监理。
施工标:叶集试验区塘店等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标,工程投资额约为310万元,合同编号:YJXSK-2010-SG-01;
建设监理标:叶集试验区塘店等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编号:YJXSK-2010-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