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项目位置:普宁市富泉水上乐园片区(环市北路南侧、西临金莎国际大酒店)。
1.4 招标范围:南北向长378米,东西宽300米。用地面积约170亩,包括地面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系统、园林景观、照明、消防和装修等专业设计及工程地质勘察。
1.5 合同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1.6 项目批准建设单位及批准文号: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普发改投【2010】7号。
2.1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2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3 投标申请人在 2010 年3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必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划入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开户行:交通银行揭阳普宁市支行,账户:489016100010149030547),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3、购买招标文件
3.1 各申请人须于2010年3月10日9时至16时30分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3.1.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1.2申请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2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1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3月10日16时40分,集合地点: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
4.2 书面答疑时间2010年3月15日11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需要解答的疑问书面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gdhsgs@126.com)。
5.1 工程设计费:以工程经普宁市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价为依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设计基准价下浮20%结算工程设计费。
5.2 岩土工程勘探费: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7.1公告媒体:广东投资招商网、民营经济报、揭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