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书作为投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2、参加投标的单位于 2008 年 04 月 17 日 15 时前,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总务处 领取标书(可在学校网站下载,但必须总务处报名)。
3、参加投标单位在 2007 年 04 月 21日 1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送到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投标书内容:
(1) 投标报价单及说明文档,须盖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示。(须详尽写出物品型号、制造厂商及报价);
(3) 密封扣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5) 投标报价单位中未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6) 同一投标单位对同一型号产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5、开标定于 2008 年 04 月 21 日 10 时,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总务处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投标书的作自动放弃论。同时交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6、未中标单位,可当场领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待安装调试完毕,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物品转包给别的商家经销,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人员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和个人身份证。
9、开标会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金 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