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持,并按开标程序进行。
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四、投标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要求出示的其他有效证件。
五、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一、投标人代表及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代表签到;
二、主持人按规定时间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以下程序主持开标:
⑷投标人员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8.检查投标人代表的身份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事项。
9.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互相检查确认并签字。
10.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顺序开标、唱标(宣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如投标报价、最终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及调价信、承诺书等)。
13.开标会议结束。
为了加强对招投标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评标纪律,规范评标工作,确保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评标工作证制度:
一、评标工作证由县招投标中心统一制作,由相关交易分中心保管。
二、入场前,由该评标委员会主任或代理人向相关交易分中心领取评标工作证并登记;事后,由领取人及时收回并交还给相关交易分中心。
三、评标前,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到专家休息室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或代理人领取评标工作证。
四、评标时,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须持(佩)工作证进入评标室参加评标活动。
五、为保证评标工作有序进行,保安人员应严格按评标区《入场须知》履行职责,凡无证或不出示(佩)证者一律不允许进入评标室。
六、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确保评标工作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