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委托竞买席,一是为工作人员设置的电话委托,为远程的竞买人传递报价信息;严格来讲,这也不是电话委托,而是拍卖行设置的接线员传递信息。二是为竞买人设置委托席,供竞买人的受托方来现场举牌应价。在这两种做法后面到底会出现什么黑箱做法?(1)未出现在现场的竞买人的性质?是深谙该拍卖行拍卖的各级员工?(2)为谁购买拍品?可能是为了通过这样的方式完成为公司购买拍品;或者达到某些人的洗钱目的。(3)虚假拍卖?拍卖公司担心竞争不激烈,会影响价格的形成从而找的“托儿”来频频举牌且出高价竞买?而“假拍”和“拍假”一直是困扰艺术品交易市场及利益相关者的最大问题之一,对于“拍假”,工商部门无法通过鉴定而识别假象,但是对于可能发生的“假拍”自然是要监管。(4)委托竞买席上的“举牌人”的角色谁来担当?谁来设定?目前来看必须由拍卖行自行找到一个“外人”来担当,外人意味着在“熟悉”圈子之外。这又会出现基本的“3Ws”的问题:选谁?怎么选?如何培训举牌?拍卖行要考虑在最低成本下的最优选择(能避嫌)。
撤销委托席,或许是工商部门的无奈之举,既然那么多纷繁复杂的问题都能够通过设置委托竞买席而出现,那么撤销就可能会杜绝这些问题的发生。最终是为了避免拍卖行内部信息对称,从而可能出现内部控制的问题。但是我们往后再退一步想,如果该拍卖行的所有竞买人都不能到现场来竞买,拍卖行举行一场网上拍卖会,那么,什么电话委托席、委托竞买席都不存在,只有一个平台,就是网络竞买,用什么样的监管方式来杜绝刚才的那些问题呢?尽管线上的拍卖,其实在线下已经做足了功课,程序都完美,但是也无法杜绝拍卖行的员工自己竞买自己公司的拍品。
委托竞买,是西方几百年来的惯常做法,比如波兰王宫、欧洲各国王室在收藏各地艺术品时,艺术品经销商就是国王的委托人,在经过漫长艰辛的沟通后(书信方式;作品包装运送等)也未必能够买到心仪的作品。而在当前信息化、全球化大环境下,艺术品交易更是需要更加完善的电话竞买等方式来补充现场竞买的不足,网络拍卖无论再怎么冲击,现场竞买的魅力会永远保存,因此,电话委托竞买应该更加完善。如果取消委托竞买的逆水而行,是否能够切除拍卖业里存在的弊端呢?这个值得我们深思。
总之,工商监管违规拍卖企业没错;拍卖行为无法到场的竞买人设置竞买席增强服务能力没错。那么模仿西方舶来的拍卖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土壤上就生出了各种恶之花?最根本的是我们的信任机制缺失,利用这个空隙谋取最大限度的生存,即利润的最大化,然这个最大化殊不知也是西方经济学中的假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