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供地状况均按现状(毛地)出让。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地上物所有权人的补偿安置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出让地块内涉及他项权利人和相关其他权利人的权利和权益等,均由权利人向债务人及竞得人主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4日以后,到丹东市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中心411室(沿江开发区房坝10号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1日至2008年8月25日15时,到丹东市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中心411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此时间为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8月26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丹东市国土资源局101室(交易厅);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8月18日9时至2008年8月27日15 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2316019
网址:http://www.0415cy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