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10日晚间公告,公司重组事项未获证监会审核通过。监管部门的理由是: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可实现性及评估参数预测合理性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相关规定。“金刚玻璃重组被否的原因,除了标的资产成色不足外,该方案规避重组上市(即借壳)的痕迹相当明显,而创业板不得重组上市是一条监管红线。”关注该方案的一位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说:“一旦开了这道口子,很可能会引起其他创业板公司效仿。”
金刚玻璃“易主+重组”全链条运作的操盘手,是私募新价值投资的掌舵人罗伟广。去年9月,在金刚玻璃停牌期间,罗伟广受让公司9.86%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今年1月,罗伟广再度定向受让1.38%股份,晋升为金刚玻璃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刚玻璃本次重组,拟以14.53元每股向罗伟广、前海喜诺、至尚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喜诺科技100%股份,以间接持有OMG新加坡64%股权;另向罗伟广控制的纳兰德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OMG新加坡剩余36%股权。同时,拟以20.14元每股向罗伟广等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亿元。
此前,市场质疑的是,标的公司OMG新加坡是一家多媒体传输解决方案提供商,本次估值高达30亿元,但其历年业绩并不出彩。而罗伟广及纳兰德基金所持OMG新加坡股份为去年突击入股所得。更关键的是,这个量身订制的重组方案有意避开创业板不得重组上市的红线,招致交易所的问询。有意思的是,在今年3月的一次私募论坛上,罗伟广还做了题为《一级请客、二级埋单》的演讲,提出并购价值就在于一二级联动,因为“包赚不赔”。
两周前,申科股份的重组也铩羽而归,被否理由直接指向重组上市。监管部门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披露不充分,标的公司交易作价与历次股权转让定价差异合理性披露不充分。
申科股份的重组主导者是华创易盛。今年2月,华创易盛受让申科股份13.76%的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随后推出的重组方案显示,公司拟作价21亿元收购紫博蓝网络100%股权,同时配套募集21亿元资金,其中15亿元由华创易盛包揽。重组完成后,华创易盛的持股比例将升至29.06%,成为控股股东。
不难发现,上述重组案例都是经过精密设计的“一揽子”方案,即私募先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获得重组主导权,再注入其已参股资产或参与配套募资,获得双重套利,且重组后私募仍掌握上市公司控制权,增添了后续资本运作的想象空间。在金刚玻璃的重组中,罗伟广的利益链更加复杂,其不仅入主上市公司,还突击入股标的公司,且又计划参与配套募资。
“重组上市的新规还没正式出台,按照新老划断原则,上述两个方案应该是沿用此前的审核标准。”前述投行人士表示,但从这两个案例的审核结果看,监管部门对重组上市的审核已经收紧了。